新电商法对电商市场、实体零售的影响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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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五年,经过三次征求意见、四次审议的《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11日起正式实施。电商大浪潮下,这一部关乎每一个消费者以及每一个代购从业者的电商法,历经磨难终于出台,到现在距离实施只剩下三个月的时间,这个触动千万代购的新法到底说了什么引得大家如此紧张?


首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的重新定义包括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也就是说未来什么代购微商之前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壮大,那些更容易出现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自然人网店,也进入的监管行列。


他们需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需要依法纳税。加强对自然人网店的监管,使得网店经营者更需要规范化作战(比如去依附一些已有的品牌)。但未对“零星小额” 具体限额进行明确规定,这一部分后续还需持续讨论和在实践中修正。


1、 对电商行业的影响


预计税负实际影响有限,行政监管加强抬高经营成本,利于规范经营电商企业。对中小 商户而言,自 2016 5 月全面实施营改增,月销售额不超过 3 万元则实际免征税增值税(免 征期至 2020 12 31 日),线上线下经营无税负差异。而对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 在现有的增值税体系下企业只有获得完整进项销项发票时税务成本才是最低,一般企业也会 主动申请纳税登记。而在地方设置行政监管后,对企业规范经营的约束力增强,预计达到一 定规模的电商企业除税负外的经营成本会有所提高。


规范“二选一”,利于综合电商全品类公平竞争。如京东、苏宁存量客群以男性为主, 在规模增长受限下亟需通过拓展时尚品类吸引女性客群,而龙头电商间对部分品牌商资源的 独占,限制了行业回归商品与服务品质本身进行充分竞争。第二十二条对“不得滥用市场支 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有利于行业回归公平竞争,最终造福消费者。


2、 对实体零售的影响


线上线下统一监管,拥有资源禀赋的实体零售商价值凸显,看好零售行业双线融合发展。 电商法全面实施后,电商企业与实体零售企业面对同等条件的税收与监管,实体优质零售商 较之前获得更公平的商业竞争环境。规范经营,已建立供应链和零售能力优势的全国及区域 龙头价值凸显。


一方面,预计综合电商龙头拥抱线下实体零售步伐持续,优质零售资产将继 续获得资本入股或开展双线合作;另一方面,近年来优质实体零售商自身亦不断迭代,行业 进一步规范有利于加快内生与外延合作,渗透线上零售业务。